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来,省自然资源厅迅速开展工作,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迅速组织19个核查小组,对859个废弃露天矿山(点)进行了逐点实地核查,并制定“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对于废弃露天矿山(点),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为打造“清水长廊”,实现“清水入湘、清水出湖”,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省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有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截至12月24日,湖南已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545座废弃露天矿山、1911公顷的修复任务。
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及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湖南通过开展修复工作,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为加快构建和谐长江、优美长江,筑牢长江经济带和祖国中部生态屏障做出了湖南贡献。
资料来源:红网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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