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以解决群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约3000亩废弃矿山(坑)生态修复任务。
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分布点多面广,为彻底解决因长期采掘活动及资源整合、取缔关闭等原因造成的废弃采坑和高陡边坡等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该市制定印发了《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建立了废弃矿点(坑)生态修复工作台账,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根据现有山体风貌,结合土质条件,本着宜草则草、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乔则乔,高低搭配、错落有致、顺势整治、自然修复的原则,有序推进修复治理工作。
禹州市还决定拿出城镇土地出让金地方净收益的10%,设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今年前11个月已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2500余万元。同时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偿资金,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禹州市明确规定,对责任主体灭失的“无主”废弃矿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完成生态修复任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已关闭的“有主”废弃矿山,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按照修复目标与要求落实修复资金,用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实施有效修复。
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分布点多面广,为彻底解决因长期采掘活动及资源整合、取缔关闭等原因造成的废弃采坑和高陡边坡等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该市制定印发了《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建立了废弃矿点(坑)生态修复工作台账,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根据现有山体风貌,结合土质条件,本着宜草则草、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乔则乔,高低搭配、错落有致、顺势整治、自然修复的原则,有序推进修复治理工作。
禹州市还决定拿出城镇土地出让金地方净收益的10%,设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今年前11个月已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2500余万元。同时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偿资金,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禹州市明确规定,对责任主体灭失的“无主”废弃矿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完成生态修复任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已关闭的“有主”废弃矿山,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按照修复目标与要求落实修复资金,用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实施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