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清水长廊”,实现“清水入湘、清水出湖”,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湖南省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有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目前,湖南省已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要求各地建立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台账表,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审查并报省级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区需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分类推进制定修复方案。对于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针对图斑相对集中、问题类型相似的,划成较大的修复区块进行修复。
通知明确,各地成立以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共同责任人的专门班子,修复工作要明确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月督导、季调度、年考核”的考评机制和监管体系,各地每季度提交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数据。(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下一篇:守护一江碧水 湖南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上一篇: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