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加快坝上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到2022年,实施退化草地治理60万亩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确保湿地面积不缩减,区域用水总量由1.59亿立方米调减到1.11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由1.44亿立方米调减到1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快以节水为导向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肥、农药用量保持负增长。到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方案提出,推进退耕还草,建设10个万亩以上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开展草原公园建设,每县启动建设1个示范型草原公园。创建国家示范牧场,选择8个有实力的牧场,集中建设万亩以上示范区。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5%。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重点建设塞北林场、千松坝林场、御道口林场等规模化林场。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力度,到2022年,规划完成造林206万亩。
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重点推进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建设。选择面积较小、分布零散不适宜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区域,优先建立17个湿地保护小区,对坝上湿地生态脆弱区和珍稀鸟类栖息地进行保护与恢复。
实施压减地下水开采工程。坝上禁止开采区和地下水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除法定情形外,一律不准新凿机井。将用水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县(区)、分年度进行分解考核。到2022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
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工程。到2022年,退减水浇地40万亩。实施休耕轮作,选择生产条件差、种植效益低的旱地开展休耕,到2022年,休耕规模达到100万亩。
实施“空心村”治理工程。对坝上地区空置率50%以上的村庄开展“空心村”治理,原有宅基地复垦后实施还林还草。引导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探索采用货币补偿、养老金补助、住房置换等多种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在深度贫困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建立适合坝上地区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实施厕所革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