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西安市政府印发《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根据方案,将以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综合治理要求,实施积极的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
怎么修复?
生态红线范围内以自然修复为主
根据方案,将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域,按照区域功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自然环境,区域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确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应有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证,合理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管护,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
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主要任务包括秦岭植被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水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以及其他生态修复工作等8个方面。
将以秦岭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灌木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大秦岭北麓直面陡坡与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力度;对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饮用水源地上游、取水口及淤塞区域周边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以浅山区、黄土台塬区水土流失治理为目标,采取小流域治理、人工造林等措施,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为目标,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以河流生态恢复为目标,在维持河流自然形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对河道实施生态化修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退出禁止开发区内的中小水电站,营造沿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修复河流及沿岸生态;以秦岭生态保护区污染治理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统筹考虑秦岭周边区域环境提升,围绕国家公园建设目标,做到“大有协调、小有特色”,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珠成线、以线带面,打造以自然郊野景观为主的生态绿道;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导策划,自行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
怎么修复?
生态红线范围内以自然修复为主
根据方案,将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域,按照区域功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自然环境,区域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确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应有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证,合理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管护,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
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主要任务是什么?
秦岭植被生态修复等8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秦岭植被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水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以及其他生态修复工作等8个方面。
将以秦岭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灌木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大秦岭北麓直面陡坡与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力度;对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饮用水源地上游、取水口及淤塞区域周边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以浅山区、黄土台塬区水土流失治理为目标,采取小流域治理、人工造林等措施,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为目标,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以河流生态恢复为目标,在维持河流自然形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对河道实施生态化修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退出禁止开发区内的中小水电站,营造沿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修复河流及沿岸生态;以秦岭生态保护区污染治理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统筹考虑秦岭周边区域环境提升,围绕国家公园建设目标,做到“大有协调、小有特色”,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珠成线、以线带面,打造以自然郊野景观为主的生态绿道;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导策划,自行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